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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宣传月系列文章2】洗钱的危害
20世纪中期以来,洗钱活动迅速蔓延,严重威胁各国的国家安全,危及全球经济发展。1990年初召开的联合国大会特别会议指出:“非法毒品走私及相关犯罪活动所产生的大量资金使得跨国犯罪组织能够从各个层次进入、玷污和腐蚀合法商业活动、政府和社会结构,从而浊化经济,阻碍社会发展,扭曲法制秩序和破坏国家存在的基础。”
具体来说,洗钱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洗钱作为上游犯罪的衍生犯罪,客观上为犯罪活动提供进一步的资金支持,助长更严重和更大规模的犯罪活动。洗钱活动与恐怖活动相结合,还会对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造成巨大损失。
第二,洗钱活动削弱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效果,严重危害经济的健康发展。洗钱的主要目的是掩饰和隐瞒违法所得,使违法所得表面合法化因此,洗钱活动不遵循资金流向最有效益领域的基本经济规律,破坏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客观上于扰了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效果,损害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增长。
第三,洗钱助长和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国家肌体,导致社会不公平,败坏国家声誉。
第四,洗钱活动造成资金流动的无规律性,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增加金融机构的运营风险。大量的资金跨境流入流出也容易引起汇率的变化,引起市场动荡和汇率波动。
第五,洗钱活动损害合法经济体的正当权益,破坏市场微观竟争环境,损害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和公平竞争。
第六,洗钱活动破坏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基础,加大了金融机构的法律和运营风险。合法经营是金融机构控制风险和保持稳健经营的前提。金融机构涉嫌洗钱或者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洗钱,会严重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还会使金融机构面临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从而面临客户流失和失掉业务机会的巨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