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衍生品运用管理能力(股指期货)建设及自评估情况(年度披露)
发布日期: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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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优化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保险机构衍生品运用管理能力标准—股指期货》,公司开展了衍生品运用管理能力(股指期货)自评估相关工作。经公司自评估,公司衍生品运用管理能力(股指期货)建设达到《关于优化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保险机构衍生品运用管理能力标准—股指期货》要求。
公司已在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系统填报衍生品运用管理能力(股指期货)建设及自评估情况,并生成年度披露报告(对外披露版),现根据《关于优化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