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衍生品运用管理能力建设及自评估情况(年度披露)
发布日期: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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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优化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保险机构衍生品运用管理能力标准—股指期货》,公司开展了衍生品运用管理能力(股指期货)自评估相关工作。经公司自评估,公司衍生品运用管理能力(股指期货)建设达到《关于优化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保险机构衍生品运用管理能力标准—股指期货》要求。
公司已在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系统填报衍生品运用管理能力(股指期货)建设及自评估情况,并生成年度披露报告(对外披露版),现根据《关于优化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予以披露。
附件: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衍生品运用管理能力建设及自评估情况(年度披露).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