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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运用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业务风险责任人的基本信息披露公告

发布日期:2017-10-24 阅读量:608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2号:风险责任人》及相关规定,现将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业务风险责任人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风险责任人的基本情况

(一)行政责任人

秦亚峰,男,43岁,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硕士学位。2013年9月入职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中级金融经济师专业资质。无任何受金融监管机构及工商和税务等部门行政处罚或撤销任职资格的历史情况。

(二)专业责任人

王凡,男,36岁,公司总经理助理,硕士学位。2016年10月入职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无任何受金融监管机构及工商和税务等部门行政处罚或撤销任职资格的历史情况。

二、风险责任人最近10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一)行政责任人

秦亚峰先生最近10年的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1.2004年12月至2010年6月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

2.2010年6月至今担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3.2013年9月至今担任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4.无社会兼职情况。

(二)专业责任人

王凡先生最近10年的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1.2005年至2009年任职于中国光大银行总行监察保卫部;

2.2009年至2010年任职于中国光大集团股权管理部;

3.2010年至2012年任职于光大永明人寿,历任审计部、重点项目部高级项目经理;

4.2012年至2016年任职于光大永明资管,历任资产管理部,金融市场部,财富管理部副总经理;

5.无社会兼职情况。

三、专业责任人的专业资质

(一)列举专业责任人的专业资质

王凡先生具有证券从业资格、银行从业资格、国家注册安全师以及人力资源师。

(二)有无担任其他投资业务专业责任人

无。

四、中国保监会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附件1-承诺函

附件2-行政责任人和专业责任人职责知晓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