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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关于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被动展期的信息披露公告—华安资产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23]047号

发布日期:2023-07-13 阅读量:545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资产”或“我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我司持续强化关联交易管理。现从审慎管理角度,就我司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一笔关联交易被动展期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类型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被动展期概况

我司受托管理的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保险”)账户(以下简称“华安保险专户”)于2018年认购2.1亿元面值的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更名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发行人”)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8渤金01”)并持有至今,渤海租赁为华安保险及我司关联方,我司当时已按照关联交易监管规定和公司制度履行内部审议及报告、披露等义务。

根据《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该债券原应于2021年6月20日到期。根据2021年7月2日《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渤金01”20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18渤金01”债券自到期日起本金展期两年,到期时间延至2023年6月20日。

我司于2023年6月16日收到发行人《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8渤金01”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根据其议案二《关于申请“18渤金01”本金展期的议案》(以下简称“再次展期方案”),受行业状况、控股股东破产重整、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发行人经营困难,申请对“18渤金01”再次展期。我司于2023年6月20日收到发行人《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8渤金01”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时间延长为:2023年 6月19日9:00至2023年6月29日24:00。我司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发行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渤金01"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再次展期方案经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18渤金01”自2023年6月2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3年,展期后兑付日变更为2026年6月20日,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其代表的本期债券张数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2)发行人、担保人的关联方”。我司受托管理华安保险账户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就本次展期议案无表决权,因此,此次展期在华安保险账户无表决权的情况下经其他债券持有人表决通过导致我司受托华安保险账户投资“18渤金01”关联交易存续期被动延长,从审慎管理角度,公司参照关联交易管理方式履行报告及披露义务。

(二)  展期标的情况及交易类型

华安保险账户持投资“18渤金01”为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本次展期标的为我司受托管理的华安保险账户持有的“18渤金01”债券本金2.1亿元。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交易对手与我司的关联关系

华安保险持有华安资产90%股权,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直接持有华安保险12.5%股权,因此海航资本间接持有华安资产5%以上股权,属于“持有或控制保险公司5%以上股权的法人”;海航资本持有渤海租赁28.02%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因此,渤海租赁为海航资本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构成华安资产关联方。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2285973682

经营范围:市政基础设施租赁;电力设施和设备租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设备租赁以及新能源、清洁能源设施和设备租赁;水务及水利建设投资;能源、教育、矿业、药业投资;机电产品、化工产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文体用品、针纺织品、农副产品的批发、零售,租赁业务的咨询服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与服务。

三、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展期价格

“18渤金01”债券自2023年6月20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3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

(二)展期后交易结算方式

本次债券展期后,本金支付方式为于兑付日一次性全额支付,利息支付方式为按年付息。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根据《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8渤金01”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议案二:关于申请“18渤金01”本金展期的议案》及其决议,“18渤金01”自2023年6月2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再展期3年,展期后兑付日变更为2026年6月2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

四、定价政策

本次展期利率、支付方式等要素系经“18渤金01”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持有该债券的华安保险账户就该事项在债券持有人大会中无表决权,被动接受表决结果。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展期价格等要素平等适用于全体债券持有人。

五、展期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18渤金01”展期后,渤海租赁与我司关联交易存续金额无变化,仍为4.1亿元。

本次持有“18渤金01”为我司受托管理的华安保险账户,未涉及我司自有资金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金额或比例变动。

就适用《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关联方,截至本次披露日,我司自有资金投资全部关联方账面余额为0;我司投资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和境外投资的账面余额中,对关联方的投资金额均为0;投资单一关联方的账面余额均为0;我司投资的底层基础资产涉及我司控股股东或我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的金融产品份额为0。

六、展期决策及审议情况

本次“18渤金01”展期为我司受托管理的华安保险账户在无表决权的情况下根据债券持有人大会决议形成的被动展期,从审慎管理角度,我司参照关联交易管理方式事前履行了如下内部报告流程:

(一)2023年6月25日分别向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总裁办公会提交“关于公司受托华安保险账户持有“18渤金01”债券再次展期方案有关事宜的报告”。

(二)2023年6月30日,向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提交“关于公司受托华安保险账户持有“18渤金01”债券再次展期有关事宜的报告”。

七、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无。

 

我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反映。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