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赎回华安财保资管安创稳赢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华安资产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23]040号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 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以下简称《办法》)、《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 1 号:关联交易》(以下简称“1号准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现将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人寿”)赎回我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安创稳赢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安创稳赢5号”或“产品”)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23年3月21日,渤海人寿赎回我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安创稳赢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产品(以下简称“产品”),赎回份额200,038,531.56份,赎回费为0,产品基础资产中不包括渤海人寿关联方。
我司2022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金额41686.73万元,本次单笔交易金额(人民币0元)及开展本次单笔交易金额及本次交易后我司与渤海人寿本年度累计关联交易金额均低于我司上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1%且低于3000万元,构成一般关联交易。
(二)交易类型
根据《办法》第九条“(二)资金运用类:包括……投资关联方发行的金融产品……”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
华安财保资管安创稳赢 5 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
产品类型 |
混合类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
产品存续期 |
不定期,可在特定条件下终止。 |
投资范围 |
固定收益类资产、流动性资产、权益类资产 |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企业服务中心三层308房间 |
法定代表人 |
吕英博 |
注册资本 |
130亿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4年12月18日 |
经营范围 |
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300603276A |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根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我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渤海人寿属于我公司的关联方,渤海人寿为本公司间接持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渤海人寿有限公司与我公司构成《办法》第五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我司根据一般商业原则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综合考虑存量产品的费率及同业产品的管理费率情况,确定产品管理费率。产品管理费率对所有投资者统一,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产品发行按照我司规定经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产品要素审查决策完备。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出资人、交易各方以及相关利益主体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根据产品合同约定,对渤海人寿本次赎回的份额,赎回费为0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本次交易赎回费为0元,不涉及具体费用结算。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本次交易自赎回之日即2023年3月21日起生效。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据《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我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本交易系我司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属于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的关联交易,本交易已向我司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 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反映。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