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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发布日期:2015-07-20 阅读量:547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财险”)认购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行“华安资产-安华稳赢1号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产品”或“本产品”)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华安财险于2015年7月7日对产品进行了认购,认购金额为500万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华安资产-安华稳赢1号资产管理产品”为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由我司担任产品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为产品托管人,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能够识别并承担相应风险且已签署风险揭示书的合格投资者发售。产品计划发行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产品自成立之日起满五个工作日后,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产品投资范围包括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其他金融产品和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华安财险于2015年7月7日认购本产品,认购金额为500万元。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华安财险为产品份额持有人,公司为产品管理人。华安财险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以股权为基础的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1月2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6〕37号文批复筹建,1996年10月21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人银发〔1996〕425号转发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6〕326号文批准开业,于1996年12月3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44030110329750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期限自1996年12月3日至2053年11月22日,总部设于深圳市(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西南侧华安保险总部东塔7楼。邮编:518000  座机:(0755)84488019),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亿元。法人代表:李光荣。主要经营各种财产险、责任险、信用保证险、农业险、意外伤害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内第一家民营财产保险公司,目前主要股东包括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航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等一批民营企业。目前除西部五省区外,华安保险已在全国30个省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开设分公司,下设三、四级机构800多家。现有在编人员6397人,劳务派遣人员1453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华安保险已经成长为资产质量优良,有较好连续盈利能力的保险公司。截至2014年底,华安保险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96.35%,偿付能力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目前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市场,股票型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率为0.8%-1.2%,债券型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率为0.2%-0.5%,货币型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率0.1%-0.2%。公司发行的“华安资产-安华稳赢1号资产管理产品”属于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产品,产品策略在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侧重固收类及流动性资产的投资与配置。相关产品要素由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参照中国保监会的相关政策规定制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本产品依据1元净值认购,产品管理费按前一日产品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收取。
  (二)交易结算方式
  产品管理费按前一日产品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由托管银行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每月初的3个工作日内,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指令,进行管理费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华安财险于2015年7月7日,签署《华安资产-资产管理产品交易申请表》,并将认购资金划入产品募集账户,公司于当日通过《华安资产-资产管理产品交易确认函》对该笔认购申请予以确认。交易申请表及交易确认函视同交易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生效时间为2015年7月7日,华安财险自此成为产品合同当事人。产品为不定期产品,自成立之日起满五个工作日后,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2015年4月14日,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审议发行华安资产—安华稳赢1号(混合投资型)资产管理产品的议案》,同意通过。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2015年4月14日,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现场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发行华安资产—安华稳赢1号(混合投资型)资产管理产品的议案》(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共5票赞成,无反对,无弃权,100%同意通过)。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