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赎回公司发行的“安华稳信1号”产品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要求,现将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赎回“华安资产-安华稳信1号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安华稳信1号”或“该产品”)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赎回 “安华稳信1号”,赎回份额100万份。上述交易在2016年10月25日获交易确认。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安华稳信1号”为公司发行管理的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产品。该产品为契约型开放式产品。产品以追求长期绝对收益为导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积极配置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力争为投资者带来持续稳健的回报。
二、交易原因及定价依据
此次交易的原因主要基于定向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配置需求。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产品赎回“安华稳信1号”的流程和依据合法合规。此次赎回按照“安华稳信1号”产品合同约定的赎回原则执行,依照赎回申请当日的产品份额净值确认份额。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三、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1. 2016年4月15日,公司产品评审小组2016年第三次会议讨论了《关于申请“华安资产-安华稳信1号资产管理产品”发行的议案》,同意向投资管理委员会提交该产品的发行申请议案,并申请在产品募集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该产品100万份;
2. 2016年4月15日,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审议“华安资产-安华稳信1号资产管理产品”发行的议案》,同意该产品的发行,且在产品募集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该产品100万份。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1. 2016年4月15日,公司产品评审小组2016年第三次会议现场讨论了《关于申请“华安资产-安华稳信1号资产管理产品”发行的议案》,同意向投资管理委员会提交该产品的发行申请议案,并申请在产品募集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该产品100万份(公司产品评审小组由11名委员组成,此次评审由10名委员参加,共10票赞成,无反对,无弃权);
2. 2016年4月15日,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现场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华安资产-安华稳信1号资产管理产品”发行的议案》,同意该产品的发行,且在产品募集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该产品100万份(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共5票赞成,无反对,无弃权)。
四、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