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公司 “安华稳赢3号”产品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要求,现将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产品申购“华安资产-安华稳赢3号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安华稳赢3号”)重大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行“华安资产-安华稳赢3号资产管理产品”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公司发行管理的定向资产管理产品于2016年11月30日申购“安华稳赢3号”,申购金额1亿元。上述交易在2016年11月30日获交易确认。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华安资产-安华稳赢3号资产管理产品”为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由我司担任产品管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产品托管人,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能够识别并承担相应风险且已签署风险揭示书的合格投资者发售。产品计划发行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产品自成立之日起满五个工作日后,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产品投资范围包括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等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二、交易原因及定价依据
此次交易的原因主要基于定向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配置需求。目前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市场,股票型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率为0.8%-1.2%,债券型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率为0.2%-0.5%,货币型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率0.1%-0.2%。公司发行的“安华稳赢3号”资产管理产品属于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产品要素由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参照中国保监会的相关政策规定制定。
三、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2016年1月29日,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审议“华安资产—安华稳赢3号资产管理产品”发行的议案》,同意通过。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2016年1月29日,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现场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华安资产—安华稳赢3号资产管理产品”发行的议案》(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共5票赞成,无反对,无弃权,100%同意通过)。
四、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