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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20170223-关于公司自有资金投资华安财保资管安盈量化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信息披露公告

发布日期:2017-03-09 阅读量:432
根据《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要求,现将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华安财保资管安盈量化集合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安盈量化集合产品”)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行“华安财保资管安盈量化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公司以自有资金于2017年2月23日认购“安盈量化集合产品”,认购金额100万元。上述交易在2017年2月24日获交易确认。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华安财保资管安盈量化集合资产管理产品”为权益类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由我司担任产品管理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产品托管人,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能够识别并承担相应风险且已签署风险揭示书的合格投资者发售。产品计划发行份额总数不低于2000万份。首期认购的产品份额期限与业绩比较基准,具体详见《产品发售公告》。募集期内,投资人以产品单位面值1.00元认购产品份额。本产品成立后,管理人可视产品运作情况不定期开放产品的申购,申购开放日在每期《产品申购公告》中约定,各期投资人均按管理人披露的该期份额起始日前一交易日的产品单位净值申购产品份额。每年的6月1日、12月1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为本产品赎回开放日。除份额持有人根据合同约定赎回份额外,各期份额在份额终止日按管理人披露的到期日当日产品单位净值提取合同约定费用后终止。产品申购开放日只接受产品份额的申购,不接受产品份额的赎回;产品赎回开放日只接受产品份额的赎回,不接受产品份额申购。产品投资范围包括权益类资产、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本产品可在适当情况下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及保监会关于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
二、交易原因及定价依据 
此次交易的原因主要基于公司自有资金的投资配置需求。目前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市场,股票型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率为0.8%-1.2%,债券型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率为0.2%-0.5%,货币型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率0.1%-0.4%。公司发行的“安盈量化集合产品”属于权益类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产品要素由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参照中国保监会的相关政策规定制定。
三、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2017年2月23日,管理华安资产账户的投资经理发起“认购金额为100万元的华安财保资管安盈量化集合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业务审批流程,并经风险管理部、交易部、基金投资部负责人审批会签。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对该笔认购进行确认,确认华安资产账户成功认购安盈量化产品100万元。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2016年11月18日,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二十次会议现场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华安财保资管安盈量化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发行的议案》(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共5票赞成,无反对,无弃权,100%同意通过)。
四、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