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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关于公司“华安财保资管安源18号资产管理产品”申购公司“华安财保资管新动力26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信息披露公告—华安资产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20]100号

发布日期:2020-12-14 阅读量:472

根据《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要求,现将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安财保资管安源18号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安源18号产品”)申购“华安财保资管新动力26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新动力26号产品”)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华安财保资管安源18号资产管理产品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产品,由我司担任产品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为产品托管人,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合同约定的特定投资者发售。根据产品合同,安源18号产品可投资于包括固定收益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在内的债权类资产。
   安源18号产品于2020年12月4日申购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行的新动力26号产品,申购金额为3.8亿元整。上述交易在2020年12月7日获交易确认。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华安财保资管新动力26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是我司作为投资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作为托管人的固收类集合资产管理产品。该产品投资范围包括债权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其中债权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产品资产总值的80%。新动力26号产品为净值型产品,产品成立后每日开放申购和赎回,申购费与赎回费均为0,固定管理费年费率为0.3%。
   二、交易原因及定价依据
   此次交易的原因主要基于安源18号产品的产品策略及投资配置需求。目前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市场,股票型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率为0.8%-1.2%,债券型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率为0.2%-0.5%,货币型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率0.1%-0.2%。我公司发行的新动力26号产品为固收类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产品要素由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参照中国银保监会的相关政策规定制定。
   三、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2020年12月2日,安源18号产品的投资经理向公司投委会提交《关于审议安源18号产品申购新动力26号固定收益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议案》并获审议通过,于2020年12月4日发起申购,申购金额为3.8亿元整。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对该笔申购进行确认,确认安源18号产品成功申购新动力26号产品3.8亿元整。
   四、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反映。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