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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关于公司“华安财保资管安泰固定收益集合资产管理产品”认购公司“华安财保资管安华创利7号固定收益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信息 披露公告——华安资产临时信息报告[2020]027号

发布日期:2020-06-24 阅读量:505

根据《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要求,现将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安财保资管安泰固定收益集合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安泰固收产品”)认购“华安财保资管安华创利7号固定收益集合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安华创利7号产品”)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华安财保资管安泰固定收益集合资产管理产品为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由我司担任产品管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为产品托管人,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合同约定的特定投资者发售。根据产品合同,安泰固收产品可投资于包括固定收益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在内的固定收益类资产。

安泰固收产品于2020年6月16日认购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行的安华创利7号产品,认购金额为30万元整。上述交易在2020年6月17日获交易确认。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华安财保资管安华创利7号固定收益集合资产管理产品是我司作为投资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作为托管人的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安华创利7号产品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公司信用类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者证券交易所市场等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发行的证券化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债权类资产和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不得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产品期限为不定期,可在特定条件下终止。该产品成立后,每日开放申购,不定期开放赎回,不收取申购费或赎回费。该产品固定管理费年费率为0.10%,并对超过业绩比较基准部分收取5%的超额业绩报酬。

二、交易原因及定价依据

此次交易的原因主要基于安泰固收产品的投资配置需求。目前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市场,股票型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率为0.8%-1.2%,债券型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率为0.2%-0.5%,货币型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率0.1%-0.4%。公司发行的安华创利7号产品属于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产品要素由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参照中国银保监会的相关政策规定制定。

三、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2020年6月8日,安泰固收产品投资经理向公司投委会提交《关于审议安泰固收产品认购华安财保资管安华创利7号固定收益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议案》并获审议通过,于2020年6月16日发起认购,认购金额为30万元整。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对该笔认购进行确认,确认安泰固收产品成功认购安华创利7号产品30万元整。

四、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