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华安财保资管安创稳赢6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华安资产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20]008号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35号)、《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保监发〔2014〕44号)及相关规定,现将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保险”)认购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司”)资产管理产品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20年1月10日,华安保险以“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名义认购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安创稳赢6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认购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份额单位净值1.0000元人民币,认购份额共计100.00万份。上述交易在2020年1月10日获交易确认。
(二)关联交易类型
资金运用类一般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华安财保资管安创稳赢6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产品”或“本产品”)为混合类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由我司担任产品管理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为产品托管人,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合同约定的特定投资者发售。产品计划发行份额不低于200万份,产品期限为不定期,可在特定条件下终止。产品成立后,每个交易日可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产品投资范围包括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股指期货和债券正回购。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双方的关联关系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产品份额持有人,公司为产品管理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35号)规定,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1月2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6〕37号文批复筹建,1996年10月21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人银发〔1996〕425号转发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6〕326号文批准开业,于1996年12月3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27929528XP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期限自1996年12月3日至2053年11月22日,总部设于深圳市(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西南侧华安保险总部东塔7楼。邮编:518000 座机:(0755)84488019),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亿元。法人代表:李光荣。主要经营各种财产险、责任险、信用保证险、农业险、意外伤害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华安保险现已成长为资产质量优良,有较好连续盈利能力的保险公司。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安创稳赢6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为公司依法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关联方认/申购按照产品契约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根据产品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
(二)交易结算方式
产品以金额认购,依据认购指令的认购金额确认产品份额,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指令,进行认购款支付。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签署《华安资产-资产管理产品交易申请表》,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按照产品合同约定的认购流程,于2020年1月10日通过《华安资产-资产管理产品交易确认单》对该笔认购申请予以确认。交易申请表及交易确认单视同交易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生效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本次交易于2020年1月7日由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据相关投资交易管理规定,经投资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2020年1月7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会议现场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华安保险受托专户申购华安财保资管安创稳赢6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门反映。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