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关联交易合并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7〕5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需分类合并披露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本季度各类关联交易总量及明细表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需合并披露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9,200.46万元,交易明细如下。
交易时间 |
序号 |
交易 对象 |
关联关系说明 |
交易 类型 |
交易 概述 |
交易金额(万元)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
1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 |
保险业务 |
购买车辆保险 |
0.46 |
2 |
统一协议下资金运用业务 |
收到资金管理费 |
3,000.00 |
|||
3 |
中保车服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以经营管理权为基础的公司关联方 |
统一协议下资金运用业务 |
申购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
6,200.00 |
二、本年度各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2019年度各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9,200.46万元,明细如下:
本年度各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
|
交易类型 |
交易累计金额(万元) |
资产类、利益转移类 |
-- |
保险业务和保险代理业务 |
0.46 |
再保险的分出或分入业务 |
-- |
为公司提供审计、精算、法律、资产评估、广告、职场装修等劳务或服务(包含资产管理费) |
-- |
统一协议下的资金运用类 |
9,200.00 |
其他 |
-- |
合计 |
9,200.46 |
备注: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及《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7〕52号)的要求,以上统计不包括已履行逐笔披露义务的关联交易。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