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第四季度关联交易合并披露公告
发布日期:201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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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7〕5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四季度需分类合并披露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本季度各类关联交易总量及明细表
2018年第四季度,公司未发生需合并披露的各类关联交易。
二、本年度各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2018年度各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2,417.15万元,明细如下:
本年度各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
|
交易类型 |
交易累计金额(万元) |
资产类、利益转移类 |
-- |
保险业务和保险代理业务 |
2.73 |
再保险的分出或分入业务 |
-- |
为公司提供审计、精算、法律、资产评估、广告、职场装修等劳务或服务(包含资产管理费) |
-- |
统一协议下的资金运用类 |
2,414.42 |
其他 |
-- |
合计 |
2,417.15 |
备注: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及《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7〕52号)的要求,以上统计不包括已履行逐笔披露义务的关联交易。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