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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第二季度关联交易合并披露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25 阅读量:505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及相关规定,现将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二季度关联交易信息合并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一)本季度发生情况

2017年一季度末至2017年二季度,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发生五次关联交易:

  1. 2017年5月10日,渤海信托以“渤海信托-稳利1号证券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名义赎回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行的“华安资产稳利1号”混合型定向资产管理产品,赎回份额4,752,000.00份,份额单位净值0.9019元,赎回金额4,285,828.80元。
  2. 2017年6月6日,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名义认购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安华稳健1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认购金额为1,000,000.00元人民币,份额单位净值1.00元人民币,认购份额共计1,000,000.00份。
  3. 2017年6月6日,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名义认购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安泰存款3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认购金额为1,000,000.00元人民币,份额单位净值1.00元人民币,认购份额共计1,000,000.00份。
  4. 2017年6月6日,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名义认购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安源稳泰1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认购金额为1,000,000.00元人民币,份额单位净值1.00元人民币,认购份额共计1,000,000.00份。
  5. 2017年6月6日,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名义认购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安泰存款11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认购金额为1,000,000.00元人民币,份额单位净值1.00元人民币,认购份额共计1,000,000.00份。

2017年一季度末至2017年二季度,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0.08285亿元。

(二)截至本季度累计发生情况

2013年至2015年一季度,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0.9232亿元;2015年二季度,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1.70082亿元;2015年三季度,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0.180016亿元;2015年四季度,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1.70亿元;2016年一季度,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0.2409亿元;2016年二季度,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0.1963亿元;2016年三季度,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0.2472亿元;2016年四季度,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3.0806亿元;2017年一季度,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11.6842亿元;2017年二季度,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0.08285亿元。2017年全年,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累计11.76705亿元。

二、资金运用关联交易比例情况

2017年一季度,在公司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上市权益类资产、未上市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中,对关联方的投资金额均为0;对关联方中单一法人主体的投资余额均为0;对关联方的全部投资余额为0。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不符合关联交易投资比例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报备和修订情况

2013年4月1日,公司创立大会制定了《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13年4月12日,经华保资报〔2013〕002号报文报送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015年4月24日,公司一届七次董事会、2014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改方案》,2015年4月27日,经华保资报〔2015〕014号报文报送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016年8月19日,公司一届十二次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改方案》,2016年9月14日,经华保资报〔2016〕044号报文报送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四、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执行情况

2017年一季度末至2017年二季度,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发生五次关联交易,各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如下:

(一)渤海信托以“渤海信托-稳利1号证券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名义赎回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行的“华安资产稳利1号”混合型定向资产管理产品:

2015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现场审议通过《关于渤海信托认购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产品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决定向董事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共3票赞成,无反对,无弃权);2015年4月24日,经公司独立董事签署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共有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公司一届七次董事会会议现场审议通过《关于渤海信托认购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产品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决定向股东会提交(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有2名关联董事忠实履行回避表决程序,共7票赞成,无反对,无弃权);2015年4月24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会会议现场审议《关于渤海信托认购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产品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

(二)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申购、赎回公司发行的系列资管产品:

2016年8月1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现场审议通过《关于审查华安保险投资公司资产管理产品暨关联交易统一协议的议案》,并决定向董事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共3票赞成,无反对,无弃权);2016年8月19日,经公司独立董事签署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共有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公司一届十二次董事会现场审议通过《关于审批华安保险投资公司资产管理产品暨关联交易统一协议的议案》,并决定向股东会提交(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有5名关联董事忠实履行回避表决程序,共4票赞成,无反对,无弃权);2016年8月19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审议通过《关于审批华安保险投资公司资产管理产品暨关联交易统一协议的议案》,以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并同意由董事会授权有关机构办理后续协议签订事宜;2016年8月29日,公司与华安保险签订了《保险资产管理产品认购框架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与华安保险续签《委托资产管理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生五次需要进行信息披露的关联交易类型,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19日、2017年6月29日,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和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同时发布,信息披露公告无漏发、延迟发布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