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保车服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华安财保资管安源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华安资产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25]005号
根据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以下简称《办法》)、《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 1 号:关联交易》(以下简称“1号准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现将中保车服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保车服”)申购我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安源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安源5号”或“产品”)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25年2月11日,中保车服向我司提出申购申请,申请申购我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安源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申购金额40,000,000.00元人民币;我司于2025年2月12日确认其申请。产品合同期限无定期,可在特定条件下终止;固定管理费率0.30%,无浮动管理费,管理费按日计提,按季支付,管理费总金额预计为12万元/年,本年度管理费金额预计为10.62万元。产品基础资产中不包括中保车服其他关联方。
我司2023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金额51,536.69万元,2024年度末未经审计净资产金额54,942.51万元,根据上述数据合理推测,本次单笔交易金额及开展本次交易后我司与中保车服本年度累计关联交易金额均低于我司上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1%且低于3000万元,构成一般关联交易。
(二)交易类型
根据《办法》第十七条“(一)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包括……直接或间接投资关联方发行的金融产品……”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
华安财保资管安源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
产品类型 |
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
产品存续期 |
不定期,可在特定条件下终止 |
投资范围 |
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债券正回购 |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中保车服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4409 |
法定代表人 |
童清 |
注册资本 |
63750万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8年10月22日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从事广告业务;汽车保养、美容、维修的零配件供应;提供救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以上内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及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理赔技术服务,制定相关业务规则;提供与保险、再保险市场相关的研究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停车场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FC47L2K |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根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我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中保车服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童清先生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曾担任我公司董事长且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我公司构成《办法》第八条第(一)(四)款规定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管理费按照产品合同约定执行。
我司根据一般商业原则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综合考虑存量产品的费率及同业产品的管理费率情况,确定产品管理费率。产品管理费率对所有投资者统一,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产品发行按照我司规定经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产品要素审查决策完备。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出资人、交易各方以及相关利益主体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产品的管理费率为0.30%/年,无浮动管理费。对中保车服本次申购的份额,我司预计每年可收取管理费12万元,本年度管理费金额预计为10.62万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产品的管理费在存续期间每日计提,按季支付。我司于自然季度开始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托管人发送管理费划款指令,托管人根据划款指令将所有累计未支付的管理费从产品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我司,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本次交易自申购确认之日即2025年2月12日起生效,至中保车服不再持有本次申购的产品份额之日终止。本次交易生效方式为获得管理人接受并确认申购成功且依照产品合同的约定交纳申购资金。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根据《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我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本交易系我司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属于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的关联交易,本交易已完成向我司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 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反映。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