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关联交易合并披露公告
根据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银保监会”) 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1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资产”或“公司”或“我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现就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办法》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保险”)、扬子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保险经纪”)、华安汇富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汇富”)、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人寿”)等公司关联方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交易时间 |
关联交易类型 |
交易概述 |
关联交易金额 |
2024-07-01 |
服务类 |
公司与华安保险北京分公司签署《车辆租赁协议书》,租赁其一辆腾势商务车 |
389,000元 |
2024-07-02 |
资金运用类 |
扬子江保险经纪购买公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安源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
管理费0.3万元/年 |
2024-07-03 |
资金运用类 |
扬子江保险经纪购买公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安源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
管理费0.72万元/年 |
2024-07-10 |
资金运用类 |
扬子江保险经纪购买公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安源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
管理费0.33万元/年 |
2024-07-12 |
资金运用类 |
华安汇富赎回公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新动力8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
0 |
2024-07-15 |
资金运用类 |
扬子江保险经纪赎回公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安源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
0 |
2024-07-18 |
资金运用类 |
扬子江保险经纪购买公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安源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
管理费0.36万元/年 |
2024-08-13 |
资金运用类 |
公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安源10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人包括“华安保险”)赎回公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新机遇10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
0 |
2024-08-26 |
资金运用类 |
扬子江保险经纪赎回公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安源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
0 |
2024-09-09 |
资金运用类 |
华安汇富赎回公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新动力8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
0 |
2024-09-19 |
资金运用类 |
华安汇富赎回公司发行的华安财保资管新动力8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
0 |
另外,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此前受托管理的渤海人寿“万能险账户”、“自有资金账户”,“传统险2账户”提前终止,简要说明如下:
序号 |
概述 |
交易金额 |
|
1 |
2022年9月23日,公司与渤海人寿重新签署《资产委托管理合同》及《资产管理投资指引》,约定公司受托管理渤海人寿保险资金账户,包括包括“万能险账户”、“自有资金账户”,“传统险2账户”,“分红账户”并就预计产生的受托管理费关联交易金额履行公司关联交易审批/备案程序。2024年7月22日,公司与渤海人寿分别签署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险委托账户终止协议》、《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委托账户终止协议》、《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险2委托账户终止协议》,提前终止受托管理其“万能险账户”、“自有资金账户”,“传统险2账户”,此次终止协议不涉及渤海人寿与我司关联交易费用。 |
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未收取其他费用。 |
二、本年度各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累计金额(元) |
资金运用类 |
19,432,765.79 |
服务类 |
9,584,044.52 |
利益转移类 |
0 |
保险业务和其他类 |
87,944 |
总计 |
29,104,754.31 |
三、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监管比例执行情况
根据《办法》规定,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对适用《办法》第二十条的关联方全部投资账面余额为0;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和境外投资中,对适用《办法》第二十条的关联方的投资账面余额均为0;对适用《办法》第二十条的单一关联方的投资账面余额均为0;公司投资的底层基础资产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的金融产品份额为0。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不符合资金运用关联交易比例要求的情况。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