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处罚的信息披露公告—华安资产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23〕003号
发布日期: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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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金罚决字〔2023〕66号),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行政处罚内容予以披露,具体如下:
针对2019年对我司现场检查发现的高管人员违规兼职、对受托保险资金未履行谨慎管理义务、编制提供虚假报表、债券投资不符合监管要求、保险资金办理银行存款业务不合规、为保险资金提供通道业务、投资关联方股权的关联交易未审批、财务数据不真实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及《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我司处以罚款515万元,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并罚款。
上述处罚对公司经营没有影响。在2019年现场检查后,我司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已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我司高度重视该行政处罚,未来将继续严格执行监管规定,切实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
特此公告。
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我公司承诺: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反映。